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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7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进一步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的通知。
延期申报可是大大的利好,毕竟到现在仍有很多企业还没复工,可是你知道吗?
延期申报≠延期缴纳税款,二者是两码事!
延期申报,是指你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申报确有困难而申请延期申报,但是延期申请通过后也必须按规定在法定纳税期内预缴税款,在经核准延长的申报期内办理税款结算。
延期缴纳税款,是指你有特殊困难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局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换而言之,你要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先进行申报,然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,但是要在期限内完成延期的税款缴款。
如果你只办理了延期申报,却没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,最终逾期未缴纳税款,轻则可能会被处以罚款、滞纳金,而重则可能就会直接面临刑事责任!
由此可见,日常纳税申报工作中,可谓“十步九坑”!一些业务、一些新的财税政策甚至是实务中的专业术语,只要会计人员稍不留神,就可能会踩到雷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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